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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中共同心县委员会关于全市“9·20”突发疫情防控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推荐表扬对象的公示公告
    2022-10-12 15:47:00    来源:同心县委组织部   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    2022-10-12 15:47:00

      根据吴忠市委办公室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推荐“9.20”突发疫情防控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通知》(吴党办综〔2022〕52号)有关要求,经研究决定,拟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为吴忠市“9.20”突发疫情防控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。按照有关规定,为充分发扬民主、广泛听取意见,现将我县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。

      一、先进个人

      1、王新海,县人民政府副县长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主任

      2、杨文贵,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中心主任

      3、马全旺,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科科长、流调溯源技术专班第七组组长

      二、先进集体

      县公安局

      三、优秀共产党员

      1、罗永梅(女),豫海镇永春社区党总支部书记、居委会主任

      2、张晓迪,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、成虎宾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临时党支部书记

      3、杨   凯(女),预旺中心卫生院副主任药师、隔离管控转运组组长

      四、先进基层党组织

      1、县人民医院党委

      2、韦州镇甘沟村党支部

      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至14日(公示期3天)。公示期间,如反映以上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,可采取写信、电话或来访的方式,向县委组织部举报。来信请寄同心县委组织部收(邮政编码:751300)。举报电话:(0953)-8022540。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县委组织部(同心县行政中心213室)。受理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00-18:00。

     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,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,并留下姓名、地址、电话号码,县委组织部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并为举报人保密。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且影响推荐表扬的,将取消被举报对象的推荐表扬资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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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来源】:同心县委组织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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